尔康制药(300267)4月3日发布公告,关于《本公司诉13名一审原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撤诉。
本案中,原告是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13名一审原告,尔康制药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原告。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原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13名一审原告。上诉人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有901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已对其中885起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对16起案件进行调解。公司已就判决生效与调解的523起案件完成赔付。根据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向原告赔偿损失的余额合计34,897,335.10元,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余额合计519,995.57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相关诉讼事项累计计提预计负债的余额为35,949,742.0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处于诉讼阶段的案件合计325起,涉及诉讼金额合计280,190,412.499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68名一审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就87起一审判决的诉讼案件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案件在审结之前,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