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大家庭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59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市券商配股操作要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06-11 15:1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市券商配股操作要点   欢迎阅读深市券商配股操作要点:
1.配股认购于R+2日开始,认购期为10个工作日,券商在配股认购期限内提醒投资者及时认购,投资者超过配股认购期限被视为放弃,一律不予补购。


    2.投资者于认购期间内,通过电话委托或者通过券商柜台报盘认购配股。报盘认购的具体运作程序与委托买入股票的程序相似,可多次报盘,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可配股数量。


    3.券商可直接通过通讯结算系统接收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确认的配股认购数据。


    4.配股认购期间权证不允许转托管。


    5.托管商在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时,核查投资者权证帐户,冻结相应的资金,并按深交所规定的接口报盘。


    6.配股报盘指令发出,可以撤单。


    7.券商输入投资者配股认购资料时要有复核的程序,确保输入证券代码、证券帐户、配股认购价的准确无误;


    8.每日收市后,券商要根据结算公司的确认和不确认数据检查报盘认购的配股是否获得接受,对于未获确认的申购,应在次日及时予以补报。



上一篇:沪市如何进行配股缴款?
下一篇:配股缴款操作要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今日股市|网站地图|股民学校|手机版|小黑屋|股民大家庭 |网站地图24小时在线客服

GMT+8, 2025-2-4 06:45 , Processed in 7.447409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股民大家庭

© 2007-2019 www.gupiao168.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