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大家庭

标题: 怎样以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划分?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一个兵    时间: 2010-6-7 19:53
标题: 怎样以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划分?
怎样以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划分?    欢迎阅读怎样以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划分?
(1)当日委托。即指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只于当日有效的委托。

    (2)五日有效委托。五日有效委托即指开市第五日收盘时自动失效委托。

    (3)一月有效委托.一月有效委托即指每月末交易所最后一个营业日收时自动失效的委托。

    (4)撤销前有效委托.撤销前有效委托即指客户未通知撤销,则始终有效的委托.产生此种委托的理论认为,有的客户深信市场力长期发展的作用,因而无须计较暂时的得失,也不计较较长时间的等待。




欢迎光临 股民大家庭 (https://gupiao16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